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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招标 > 招标变更

50011720230103001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3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3,**9.**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JPSZDJ****[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合川区三江灯饰工程项目(九标段)(第二次)补遗 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合川区三江灯饰工程项目(九标段)(第二次)补遗 内容公布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3.1 条 履约担保 中 “ 中标人 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 履约保函 (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根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推荐使用电子保函开具履约担保) ” 修改为 “ 中标人 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 履约保函 (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根据进一步 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开具履约担保)”。

2、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3.7 履约担保中“承包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根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推荐使用电子保函开具履约担保)” 修改为“ 承包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根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开具履约担保) ”。

注: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重庆市胜地钓鱼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弘钢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 3 年 1 月 ** 日

递交时间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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